一、总体概况
4月份我省网络零售业持续升温,统计监测显示,我省1-4月网络零售总额达1720.78亿元,同比增长34.74%;省内居民网络消费总额达904.55亿元,同比增长26.86%;网络零售顺差保持良好趋势,实现顺差达816.95亿元。
二、趋势分析
总体来看,1-4月我省网络零售和居民网络消费呈“U”型增长态势,2月两者均处于最低值,3-4月差额逐步趋近1月水平。其中,网络零售浮动相对较大,主要受春节消费习惯、线下产业结构、网络零售平台等综合因素影响;居民网络消费浮动区间较小,主要源于影响因子单一,即受春节影响,1月存在大量提前消费,导致2-3月居民网络消费上升疲软。
三、地区比较
(一)网络零售
分地市来看,杭州稳居第一,约占全省三分之一;金华、嘉兴、温州3市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合计约占全省40%左右;宁波、台州、绍兴、湖州4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,在全省占比均低于10%;丽水、衢州、舟山3市发展水平相对较低,合计约占全省比例不足2.5%。统计发现,各市网络零售额与当地经济基础、产业结构、电商实力等基本保持一致性,宁波、绍兴、台州、湖州4市由于大宗商品、生产资料等相对发达,客观上导致网络零售额相比于整体经济规模存在偏差。
图2:1-4月各地市网络零售基本情况
三、地区比较
(二)居民网络消费
分地市来看,杭州市位居第一,占全省27.78%;宁波、温州、金华3市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分别占全省14.69%、14.11%、9.69%;台州、绍兴、嘉兴、湖州4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,合计约占全省27.33%;丽水、舟山、衢州3市均低于25亿元,居民网络消费发展相对滞后。研究发现,各市居民网络消费与各市常驻人口数量、人均消费水平、电商应用普及程度等密切相关,杭州、宁波、温州3个人口和消费大市占得优势,丽水、舟山、衢州由于农村地区较多、消费水平较低等原因,居民网络消费整体规模较低,其他地市居民网络消费水平差异不大。
三、地区比较
(三)网络零售顺差
分地市来看,杭州、金华、嘉兴3市网络零售顺差较大,位居全省前三名;温州、台州2市顺差稳住扩大,差额在50亿元左右;宁波、丽水2市今年首次实现顺差;绍兴、舟山、衢州3市仍未逆差,与一季度基本持平。分析发现,我省网络零售顺差呈现持续扩大趋势,同时也发现网络零售顺差越大的地区,当地网络零售和居民网络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,以杭州、金华、嘉兴、温州4市为例,其网络零售和居民网络消费均处于全省前4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