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建设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通知》(浙商务联发〔2014〕60号),经各地组织申报,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审定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拟在原来确定公示名单的基础上,增补绍兴市建设B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江山市、开化县、天台县等建设C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商务厅电商处联系。
公 示 期:2014年7月24日——2014年7月30日
联系方式:省商务厅电商处 0571-87056297
浙江省商务厅
2014年7月23日
(电商处供稿)